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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太湖县城管局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,发现晋熙镇龙山路边两棵绿化树冠全部被砍毁,树枝堆放在人行道上,执法人员立即锁定证据并展开立案调查。
当事人叶某趁着县绿化养护公司修剪绿化树木之机,擅自将两棵樟树的树冠全部砍掉,被砍的树干底部周长分别为114厘米和78厘米,其行为已经构成砍伐城市绿化树木的事实。
太湖县城管局依据《城市绿化条例》《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责令当事人叶某按规定移植两棵同等价值的绿化树木补植,并处人民币8000元的罚款。目前,当事人已移植两棵绿化树木进行补植,并缴纳人民币8000元的罚款。(钱周萍)
来源:太湖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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